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职责
湖南工业大学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是一个独立设置的学校教辅机构,2014年1月在原教学评估处基础上成立。原教学评估处成立于 2007年3月,与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办公室同时挂牌,当时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2008年5月湖南工业大学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束后,原教学评估处成为教学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常设机构。2014年1月原教学评估处随其部门工作职责扩大,正式更名为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学校本专科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监控及全校教师发展工作。现设有综合办公室、教学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科及教师发展科3个科室。具体职能如下:
1、负责组织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或者社会权威评估机构实施的本科教学评估工作;
2、组织实施学校内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
3、协助组织与本科教学工作相关的其它评估工作;
4、负责与本科教学工作评建密切相关的内、外考察与联络工作;
5、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6、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
7、组织编制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8、为教师提供教学咨询、诊断、辅导及教学资源服务;
9、组织实施教师教学个人业绩考核工作;
10、组织开展教学比赛和教学评奖工作;
11、组织实施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不含岗前培训、国内外学历教育和访学),包括 课程进修、青年教师导师制等方面的工作;
12、定期向学校党委、行政汇报有关本科教学质量、办学水平、教学状态、教师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并就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提出相关建议;
13、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及教师发展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